钺、鏚是同一类兵器,然而有大小的区别。《尚书顾命》上曰:钺、铖同兵类,脱胎斧。大者钺、小者铖。一人冕执钺,一人冠执铖。《说文》上曰:钺,大斧也,一名天戉。又《左传昭公十五年》:鏚钺秬鬯。孔颖达《疏》:俱是斧也,钺大而斧小。《太公六韬》:大柯斧重八斤。一名天钺,是钺大于斧也。
现考古所见文献上所称的钺类却有大小之分,两者区别极其显著,故大型者为钺,小型者是鏚。
钺是具有权杖一类性质的兵器,史载武王伐纣在牧野誓师时 左杖黄钺、右秉白旄。纣王兵败***后,武王又以黄钺斩纣头,以玄钺斩二妾之颅。可见钺是具有征伐权力象征的兵器,也适用于诸侯或重臣。
中山国王墓出土有中山国建邦之钺,西周宣王时虢季子白盘铭有:赐用钺用征蛮方。钺具有这样的性质,所以又起着仪杖的作用。《尚书顾命》:一人冕执刘,立于东堂;一人冕执钺,立于西堂。
鏚,是斧的一种,除了作为刑器外,还可以当做乐舞时的道具,《礼记文王世子》中说:大乐正舞干戚,又《祭统》:朱干玉戚以舞(干指盾)。古代的万舞必用鏚。
钺,这种具有权威性质的兵器,是商阇常见的兵器。其基本形式为有鎏狭刃式、有遵连内武、曲弧刃式、耳形二穿式(异形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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